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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管制◢ “2工友违令钓鱼判监” 3组热心人士欲代付罚款 奈何为时已晚
(江沙6日讯)不少热心人士阅读日前在霹州和丰发生的“疑零收入下违令钓鱼充饥,2华裔建筑工人判监3个月”新闻后,纷纷想为他们买单,免受锒铛入牢之苦,惟经已判决,不可缴交罚款。
《中国报》记者在近日接到三组热心人士的询问,表示同情这两名男子遭遇,希望为他们缴交罚款,换取他们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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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组好心人士,今日更向和丰警方了解情况,得知由于法庭已经判决,即使有人要为他们买单,也是不可,民众必须尊重司法制度。
另外,这组好心人士亦从警方那儿获取此案一些内情,最后打消提供援助的想法。
来自林玛班映新村的被告陈志伟(45岁,译音)及锺宝华(56岁,译音),皆为屋顶装修工人,每天日薪100令吉,惟行管期间没有工开零收入。
他俩于本月3日在和丰推事庭表示,没有收入,为了充饥才会出门钓鱼,他们钓鱼的目的只是供自己食用,并没有卖给他人;因为身无分文,他们选择坐牢取代罚款。
根据案情,2名被告昨午约5时前往霹州林玛班映鱼塘钓鱼,触犯2020年防范及控制传染病条例(疫区内措施)第3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11(1)条文下被控;罪成可罚不超过1000令吉或不超过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承审此案的推事庭推事诺哈莎丽娜,聆听了2名被告没钱而选择坐牢后,判各监禁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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