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M1700求发5外劳临时准证 华商被控图贿客服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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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频:黄敬疄)
(怡保23日讯)华裔商人被控以1700令吉贿赂MYEG服务的客服人员,作为发出5张外劳临时工作准证酬劳,今天被控2项罪名贿赂不认罪,获以1万2000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是53岁的赖金祥(译音),今天在怡保反贪污法庭面控,戴上口罩的他大方面对摄影镜头,并没有用手或衣物遮脸。
首控状指被告在2017年1月18日,上午11时40分在怡保特易购霸级市场某餐厅,因不是3名外劳的雇主及雇主代表,不能申请该公司的外劳临时工作准证,便以700令吉贿赂36岁的MYEG服务的客服人员,作为发出3张外劳临时工作准证的酬劳,触犯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6(b)(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的第24(1)条文判刑。
此条文下的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不少于5倍该非法收益的罚款或1万令吉罚款,视何者为高。
次控状指被告在2017年2月13日,下午3时55分在怡保特易购霸级市场,以相同手法,即用1000令吉贿赂相同员工发出2张外劳临时工作准证。
此案主控为奴鲁嬅希达副检察司,要求法官以1万8000令吉批准被告保释。
被告代表律师安力星,指其当事人患有糖尿病及高血压而需服药,且有一名孩子仍在学院求学,要求法官将保释金定在5000令吉。
怡保反贪污地庭法官英德拉聆听双方诉求后,准被告以1万2000令吉保释,案定6月10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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