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店卖科技产品 实为另接电源“挖矿”
(受访者提供)
(怡保8日讯)黑狗得食,白狗当灾!
业主将店铺租出给租户后,因未为电表转名,被租户利用作为偷电挖比特币非法活动,被迫背负3万令吉偷电费及需在10个月内清还,否则将被拍卖家当清还。
事主丁华麟(51岁,商人)说,他是2018年通过房地产仲介将其上环十八1间店铺以500令吉,租出给1名自称从事科技产品及手机维修商,由于担心对方拖欠租金,接受仲介建议电表未转租户名下,方便他连线监督租户的用电量及欠租可即时向国能申请中止电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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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天向马华霹雳州公共服务投诉局主任刘国南申诉时指出,前年2至3月,租户无法如期付租金,他也通过线上监察系统发现欠下百余令吉电费,即叮嘱对方清还电费,对方也暂还部分款项,直至7月透过线上见到租户在4月欠电费及有3000令吉罚款,向国能了解后才发现电表被破坏,是国能派人拆除电表的罚款。
他指出,10个月后赫然收到法庭书面通知须出庭面对偷电审讯及清还偷电费3万余令吉,但业主与对方有签租约,就算偷电,但国能以电表仍未转名,业主需负责。
“租户迁离及失联后,我向警方备案及召来工友锯掉厚板钢门,但仍见到电缆从外接入,仍有电源操作比特币非法挖矿活动。”
丁氏找到律师上提出上诉,但听信律师已向国能交涉就无需经司法程序,结果3月12日再获法庭来函指过错聆讯期,法庭从去年3月及8月都发庭令拍卖其家当,因行动管制令暂缓,去年9月24日才派人前往其家点算家当。
他随后,向友人求助致函国能交涉及表明愿意清还电费,国能也愿意与他协商,并表明需尽快清还这笔款项,起初双方协议以1万8000令吉解决所有欠款,结果支付3000令吉首期款项后,但国能以他无法即时清还为由,再发函拍卖家当清还电费,直至昨日,无奈下唯有签下协定,分10期摊还该笔电费。
马华霹雳州公共服务及投诉局主任刘国南,吁请国家能源委员会,检讨国能向用户追讨电费的作业模式及厘清追讨用户电费指南,并希望业主将电表转名至租户名下,以免无辜被牵连偷电。
他提醒民众,无论是出租屋子、店铺或工厂,务必前往国能将电表转户,让租户自行承担电费。
他也就丁华麟被迫负担偷电费用一事,吁国家能源委员会检讨国能追讨电费模式,也勿让用户白忙一场,最终仍得清还欠下的偷电费。
他认为偷电属严重指控,挖矿更是非法活动,警方及国能应联袂展开调查,依租约去对付涉及者(租户),而非业主本身。
他促请国能应提升电表保护措施,勿让用户无辜背负偷电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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