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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加密货币计划诈骗 华裔夫妇面控不认罪
(怡保2日讯)涉嫌投资加密货币(BANKUS TOKEN)计划诈骗案的华裔夫妇,今天面控时面对3项欺诈罪,唯2人皆不认罪,推事诺阿芝灵批准每人以4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订12月11日过堂。
被告分别是丈夫蔡坤松(44岁)及妻子吴佳丽(46岁),皆来自芙蓉,人名皆译音。
(本报黄敬疄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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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控状指他们于2019年11月14日下午约1时45分在万里望某银行,以投资加密货币可以获得高回酬为由,欺骗受害人许锦登,汇入4366令吉50仙至他们的公司银行户头,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诈),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第2及第3控指他们于2019年5月1日,分别在下午1时34分及下午1时48分,在大和园路某间银行及大和园路孟加兰再也花园,以上述的说词,欺诈受害者梁美美(44岁),以汇入5000令吉及3500令吉80仙至他们的公司银行户头,因而抵触上述法令。
一旦罪成,可监禁不少过1年及不超过10年、鞭笞、罚款。
此案主控官是西娣哈嘉,被告代表律师则是马亨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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