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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长级海警 被控101收贿罪
(怡保27日讯)一名伍长阶级的海警,继昨日被控43条受贿控状后,今日再被控101条控状,受贿金额达24万3000令吉,但他不认罪,怡保地庭法官英德拉允被告4万8000令吉保外,并将此案订于3月31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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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祖百利(60岁),今日在怡保地庭面控,他被控于在2016年5月至2019年7月间,在担任实兆远甘榜亚齐PSC 16巡逻艇主任时,接受7人的金钱贿赂,作为不对抵触1985年渔业法令的船只采取行动。
(本报黄敬疄摄)
在有关101条控状中,其受贿数额介于7285令吉至12万3390令吉之间,总数高达24万3000令吉;如再加上昨天面对的43条控状,被告共面对144条控状,受贿金额共达38万9390令吉。
因此,被告今日在反贪法令17(a)条文被控,一旦罪成可在反贪法令24(1)条文下被判监禁不超过10年,及罚款贿额的5倍或者1万令,视何者为高。
另外,他也在刑事法典第165条文被控,一旦罪案将可被监禁最多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副检察司为努鲁华希达,被告代表律师为莫哈末艾查法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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