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毒巫青不知悔改 转移阵地贩毒落网
(吉辇13日讯)上得山多终遇虎,青年在怡保涉及多宗毒品案,被捕获释后尚不知悔改,月前转移峇眼色海贩毒,最终仍落入警网,遭扣捕进一步调查。
吉辇警区主任玛祖基警监今午在记者会上指出,该名年仅30余岁的巫裔嫌犯,过去曾在怡保涉及5宗危险毒品案,结果于2019年遭警方逮捕,并援引危险毒品特别防范措施(LLPK)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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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嫌犯被扣留一段时间后被释放,可是,对方获释后却转移阵地前来吉辇贩毒,结果,警方监督对方1个月后,于本月11日展开逮捕,起获215.6克疑是海洛因的毒品,以及65.51克的疑是冰毒的毒品。
他补充,警方肃毒组是于本月11日,晚上8时30分,突击检查位于新芒魏士林星的一间空置小屋,发现嫌犯当时正坐在地上疑是在吸毒。
“警方进入屋内时立即向对方表明身份,这时,受到惊吓的嫌犯迅速起身逃跑,惟在逃跑10公尺远后就遭警方制伏。”

他说,警方在该空置小屋内,起获7个透明塑袋,装有215.6克疑是海洛因的毒品,市价约1万800令吉、5个透明塑袋装有65.51克疑是冰毒的毒品,价值约6600令吉,3.22克疑是大麻叶的毒品,市价约值175令吉,总值约1万7580令吉。
他也说,嫌犯在吉辇活跃了约1个月,而警方所起获的毒品,估计可供应予区内200至300名吸毒者。
他继说,警方已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贩毒)调查所搜获的海洛因和冰毒案,在此条文下被控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他也说,警方也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6条文,调查嫌犯拥有大麻案,在行动中也充公了一辆价值约4000令吉的宝腾勇士,该辆轿车相信是嫌犯的贩毒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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