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厅取缔无商业单位执照者 商家:应先告知执照措施详情
(怡保27日讯)怡保市政厅执法员在未有发出通知下,突击怡保荷里街及林谋盛路的商店,任何无法出示商业单位执照(Lesen Premis Perniagaan)商家,一律接获250令吉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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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突击取缔行动是于本月19日上午11时许发生,约20商家被发出罚单,每张罚单罚款为250令吉。
3名业者今日在马华霹雳州公共服务及投诉局主任刘国南的协助下,召开记者会叙述整个过程,业者也提及,大部分业者都不知道需申请市政厅商业单位执照(Lesen Premis Perniagaan),而且也未有接过任何的通告或通知信,不应就此贸然取缔。
另外,当中也有部分商家从数年前就开始向市政厅申请招牌执照(Lesen Papan Iklan)但至今都未有下文,执法人员也就此向商家发出250令吉罚单。

其中一名接获罚单者马鏽兰(63岁,亚洲旅游有限公司经理)指出,执法员于事发当天进入办公室要求展示商业单位执照,她当下有询问此执照为何物,对方只是回应此措施已通过报章公布,之后二话不说就发出罚单,并指必须先还了罚款后才进行上诉(Rayuan)。
“此外,对方也要求我出示招牌执照,但由于我的招牌是由云顶有限公司发出,因此我要求执法员参考招牌上的怡保市政厅编号,却不得要领,对方也在现场发出另一张250令吉罚单给我。”
马鏽兰说,她在接获罚单当天就到市政厅柜台缴付罚款,并向执照小组索取商业单位执照申请表格,但申请程序非常繁琐,包括需附上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生意执照、商店位置图、门牌税証明、租赁协议等等。
“市政厅不应以已在报章公布措施为标准,因为所有的税务及执照更新,有关单位每年都会发出通告,为何事关申请商业单位执照,却不能以同样方式通知商家呢?”
刘国南指出,前朝或当今政府皆缺乏宣传商业单位执照(Lesen Premis Perniagaan)资讯,导致许多商家不清楚这项措施而没有提出申请,地方政府理应事先向商家发通知信,而不是贸然展开取缔。
他说,此做法可让不知情的商家有足够的时间提出申请,若商家最后还是不愿申请,才发出罚单。
“据了解,在上述条例下的商业执照收费每年120至250令吉不等,视生意的种类而定。”
他也促请怡保市政厅正视此事件,日后执法队再有类似行动,应事先通知当地商家,并给予宽限期,好让商家们有足够时间申请,过后若还是没申请,才采取行动。
他说,商业单位执照是于2014年实行,但商家因此被执法人员取缔是于今年年初发生,当时虽有行动党代议士就此事与市政厅洽谈,但在相隔多月后再发生取缔事件。
出席者包括马华霹雳州公共服务及投诉局副主任袁展豪、委员陈枫溦、张接莉等人。
(本报张翠莹摄)
■陈慧心(怡保市议员)
商家有责任和应该向相关单位了解所经营的生意需要什么执照和文件,这可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商家有需要帮助,可到甲巴央州议员服务中心寻求协助。
■胡永勤(逍遥旅行社市场执行员)
当天有2名执法人员前来指要查看商业单位执照,当下我有询问有关执照事宜,对方指此措施已于数年前推行,并指商家应时时到市政厅询问是否需要申请任何新增的执照。
如果地方政府要推行任何新措施,理应发出通知信,就连国庆日挂国旗,市政厅都发出通告,并附上挂国旗的正确方式,何况这是关乎到商业单位执照申请事宜。
另外,对方也要求我展示招牌执照,但是我从2012年开始就申请,期间也发生了市政厅遗失了申请的文件夹,而我也再度于2017年重新申请,直至今日都未获得有关执照。
虽然我向执法员清楚说明经过,但最终对方还是发出2张罚单给我,即商业单位执照及招牌执照罚单,各250令吉。
■陈锦波(55岁,美髮美容产品业者)
当天刚好我外出,店内也无人,而因此倖免没有接获罚单。
我过后才向左邻右舍了解到有执法员前来取缔,令我担心日后也会接获罚单,因此将尽快着手申请商业单位执照事宜。
商业单位执照(Lesen Premis Perniagaan)申请所需文件:
■商业注册证明
■公司简章及章程(Memorandum dan tata urusan)副本(若是公司)
■租赁合约,或授权申请者进行生意的店主証明信及大马卡副本
■营业地点的位置图
■商业单位按比例平面图副本
■已缴费的门牌税副本
■入伙纸副本(若是新建筑物)
■地契或临时准证(lessen menduduki sementara)副本
■申请者或经理大马卡副本
■申请者或经理护照尺寸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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